第五章 以上帝的名义活着
我们相信上帝 ---- 美国的硬币上这样说 上帝保佑美国 ---- 美国总统小布什每次演讲后这样说 93% 的美国人相信上帝,其中 87% 是基督徒 ---- 许多介绍美国的书这样说
1. 去美国之前,我对上帝的所知仅仅是那句流行在女生嘴边的感叹词:“ oh, my God! ”,以及说这句话时女生脸上故作天真却让我们这些中年男人心襟荡漾的神情。而对教堂的认识,则来自好莱坞电影,总以为主要是洋人举办婚礼的地方,常见的镜头是这样的: 先是教堂气势如虹的外型 ---- 尖尖的教堂顶高高地刺向天空,像一个执著的巨人踮起脚,用尽力量伸出手,表达着与上帝接触的渴望。然后镜头转向室内,在五颜六色画满《圣经》人物的天花板底下,伴随着婚礼进行曲,一对俊男靓女缓步走向一位手捧《圣经》的年长神父。站定后,神父讲一通耶稣,然后用王小丫 的方式与新郎新娘进行如下的对话: 神父(例行公事般):“王老五先生,你愿意娶东施小姐做老婆吗?” 王老五(迫不及待):“是的,我愿意。” 神父(用吓唬口吻):“无论她将来是富婆还是穷丫头、或无论她将来身材苗条还是腰如水桶,你都愿意和东施小姐永远在一起吗?” 王老五(恬不知耻):“是的,我愿意。” 神父转向东施小姐。 神父(掩饰内心的惋惜):“东施小姐,你愿意嫁给王老五先生吗?” 东施小姐(豁出去了):“是的,我愿意。” 神父(又用吓唬口吻):“无论他将来成了大款还是穷光腚、或无论他壮如猛男还是骨廋如柴,你都愿意和王老五先生永远在一起吗?” 东施小姐(嫁狗随狗):“是的,我愿意。” 神父:“好,我以圣灵、圣父、圣子的名义宣布:王老五先生和东施小姐结为夫妻。现在,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 王老五和东施互赠结婚戒指,然后深情接吻。教堂里掌声四起。亲朋好友的脸上洋溢着好像自己结婚般的笑容。 到美国后,作为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我对宗教并没有增加更多的兴趣和了解,但知道了,对于美国人,上帝和教堂绝不是作为一个感叹词和一处结婚场所那么简单。 2. 记得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股票热的带动下,珠海街道两旁的银行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出现了银行多过米铺的大喜局面。而在二十一世纪初的圣地亚哥,我看到的景象是教堂多过银行。 在离我的第一个住所 --- 蒙特利街 766 号 --- 大约 500 米的地方就有一个小型教堂,叫丘拉维斯塔社区教堂。在那儿,我第一次看到美国人是如何做礼拜的。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上午大约 8 点 30 分,我到达教堂时,只看到门口寥寥几个教堂工作人员,都是上了年纪的人。他们对我这个来自中国的陌生人非常热情,把我介绍给一个年近 90 身体还算硬朗的老大爷认识。我们便攀谈起来。他说他的前半辈子是个无神论者,但是,当他在一次必死无疑的大病中又活了过来后,就彻底地相信是上帝救了他的命。从此,老大爷和他一家人都成为了虔诚的基督信徒。 就在我们说话的当儿,教堂前的停车场上陆续停满了各式车辆。奇怪的是车里的人都不下车,而是熄了火,打开车窗呆在里边。老大爷告诉我,这是个新式教堂,在做礼拜的形式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搞了一种叫“ drive-in ”的方式。教堂在停车场上搭了一个舞台,神父或牧师就在那儿主持礼拜活动,坐在车内的信徒们透过车窗玻璃看台上的人演讲,通过车里的收音机收听到演讲的声音。这样就方便那些因上了年纪或因残疾而行动不便的信徒做礼拜。老大爷边说边颤巍巍地抬起胳膊,指向舞台,说,那个主持牧师是他的儿子,那个领唱圣歌的肥胖女人是他的女儿,他们一家人现在都从事侍奉上帝的工作。 “ drive-in ”礼拜做了大约 45 分钟就结束了。仅接着就转到室内按传统的方式又做一次,他们叫“ walk-in ”礼拜。 10 点的时候,一百多人已聚集在近两百个座位的会堂里。我找到一个位子坐下。发现每一张椅子的背后都放着一本《圣经》和一本圣歌歌词。然后目睹了他们专心致志经过以下程序: 1 、唱圣歌:在老大爷的胖女儿领唱下,台上一个由小孩子组成的小合唱团和台下所有的人唱了三首圣歌。主席台上方垂下一块幕布,幻灯片把歌词投到银幕上,省得大家费心去记那些歌词。圣歌的旋律,优美舒缓,又朗朗上口,每一首歌在唱到第三句时我就能对着歌词跟着唱起来。听着自己的歌声很快融进整个合唱中,我感到了神圣与宁静。我忽然想起了我们开一些重要的大会,开始和结束时奏国歌或国际歌,如果我们把一起听曲子改为一起唱歌,是不是能达到内容大于形式的效果、更能打动与会者的心灵呢? 2 、布道:我们广东人把这叫做“讲耶稣”。这是礼拜的核心部分。牧师一般是讲《圣经》中的一个章节,并借题发挥,说一些做人的道理。当然,最后要把所有的道理都归纳到上帝的旨意中去。 3 、又唱圣歌。与开始时不同,在唱歌的过程中,教堂里的工作人员会端着一个盘子来募捐,原则是多多益善少少无拘。募捐是教堂的经济保证,与我们的寺庙类似,只不过我们的和尚把募捐叫做化缘而已。神的旨意要传给人们,看来也需要有一定的物质保证,否则,拿什么建造教堂、养活专门的神职人员、宣传教义、发展信徒和举办各种宗教活动? 对于我这类第一次来的,他们并不要求捐钱,而是让我留下姓名和联系地址。 4 、祈祷:一边是牧师喃喃自语说祈祷词,一边是信徒们各怀心事闭目反省自己一个星期来的所作所为,在内心与上帝交流。做了好事的,请上帝记住,将来让他上天堂;做了错事的,请上帝原谅,将来别让他下地狱。 5 、结束:牧师说“上帝保佑你们!”,然后大家跟着牧师喊“阿门!”,整个礼拜活动就结束了。 我离开的时候,教堂里的人送了一份礼物给我 , 包括:一本宣传小册子、一只印有教堂建筑模型和名字的茶杯和一支用美国国旗做图案的圆珠笔。三天以后,我收到了那位 90 多岁的老大爷一封亲笔信,信中又把他是如何成为基督徒的经过讲了一遍,最后是希望我再次参加他们的礼拜活动。由于信仰的不同,我没有理会这封信,也没有再次去与老大爷第二次握手,但我还是要为他祝福。不管上帝是如何的虚无飘渺,只要他从内心相信了,老大爷就会在充实中度过他的风烛残年。 第一次上教堂看美国人做礼拜,由于语言障碍,我并没有听懂牧师布道时都说了些什么,不过,却得到一个功利的体会:要结交美国朋友或练习英语,教堂是个好去处。 3. 有些华人到美国以后也成为了基督教徒。我很想知道这些孔老夫子的后代是以怎样的心情去相信上帝的。因此,第二次去看礼拜,我选择了丘拉维斯塔市中心的一所社区教堂,那儿有一个礼拜室是用华语讲道的。主持人来自台湾,年近花甲,姓周,人们叫他周牧师。 对我的到来,周牧师高兴之情溢于言表,因为来听他讲道的人确实太少了,八九个人,屈指可数,而且大多数是从台湾和香港来的华人老太太。在礼拜开始之前,周牧师就把我介绍给大家,请大家热情鼓掌欢迎来自大陆的学者周先生。于是,我就得到了稀稀落落的几声掌声。 周牧师的门庭冷落,我想大概是因为他布道的水平不高吧。果然,到讲耶稣的环节,我就发现周牧师口才不是很好,慢条斯理,有点啰嗦。我听了他一个小时的讲道,一直得强打精神,否则就会在基督教堂里梦见俺们的周公了。我只记住了他那天千言万语要阐述的一个道理,用他的原话讲是:不是上帝给与的,人们就不能得到什么。其实就是《增广贤文》里的那句话: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人虽然少,礼拜的程序一个都不少。唱圣歌是由周牧师领唱,由于年岁不饶人,底气不足,高调唱不上去,所以歌声忽高忽低,听起来有些滑稽。不过,看他们认认真真的样子,我只能在心中窃笑,脸上不敢露出一丝轻薄。 周牧师的祈祷倒是很有特点:比较具体。大概因为人少大家相互熟悉,周牧师根据每个人的所需祈祷上帝的保佑。比如那天一开始,他就请求美国的上帝保佑我在美国能平平安安,学有所成;然后又告诉上帝,在座的一个香港太太刚做了奶奶,麻烦上帝保佑她的孙子茁壮成长等等。我学着他们,闭眼聆听,越听越觉得像小时候听我二舅烧香拜佛时的唠叨。 礼拜结束后,周牧师请我和他们一起共进午餐。原来,今天来的这些人是周牧师固定的宗教“粉丝”( fans ),他们之间彼此很熟悉,每个月要在一起聚餐一次。那天我碰巧遇上了。 就在我们将要离开教堂时,那个做了奶奶的香港太太把我领到教堂的大堂,来到一堆食物面前。她告诉我,这些食物是教堂免费提供的,你可以带点回去。我说我又不是信徒,不合适白拿教堂的东西。她见我不好意思,就用一个大塑料袋装了一条面包、一打鸡蛋、一包午餐肉和一瓶牛奶,一定要我拿回去当早餐,并告诉我,这些食物是一些超市赞助的,谁都可以拿。果然,我看见做完礼拜的一些人都过来从从容容装食物带走。 在这个教堂,我又长了见识:有些教堂不光提供所谓的精神食粮,还提供免费的午餐。 在吃饭的时候,饭前祈祷,周牧师的说话借着耶稣的劲儿还有点分量,可是,菜一上桌,就没有他的事了。一餐饭下来,除了吃,主要是老太太们东家长西家短热热闹闹拉家常。 回来以后,我当然没有再次去听周牧师讲道的想法了。可是,他却像那位 90 多岁的老大爷一样,还惦记着给我传经送宝。 居住在美国的外地人,经常会碰到找上门来的专职或义务的讲各种语言的传教人员。他们都有着保险经纪人般的执著精神,又像好为人师的中年男人那样,逮着机会就想给你上《圣经》课。周牧师就是其中之一。 周牧师打来几次电话,说有个设想:每星期五下午到我们住的公寓来上门赐教,讲解《圣经》。我几次都在电话里婉言拒绝。可他仍不轻言放弃,有一天下午竟不速而来。 开门把周牧师让进来后,我决定先下手为强。 刚一落座,寒暄几句后,还没等他从包里拿出《圣经》,我借介绍大陆之机,滔滔不绝谈起猪在大陆的故事起来。从传统型的猪谈到膀大腰圆的“苏联型猪”,再从“苏联型猪”谈到“美国瘦肉型猪”是如何被引进大陆的。紧接着,又无比憧憬地向周牧师描绘了我的一个宏伟的养猪计划:我打算养一千头猪, 500 头母猪, 500 头公猪,给每一头猪配上一个跑步机,除了喂食和晚上睡觉,其它时候都让猪在跑步机上不停地奔跑。这样就能养出新型的肌肉发达的“运动型猪”来,以满足现代城里人日益刁钻的口味需要。我还请周牧师想象一下:一千头猪,排成方阵,母猪在前公猪在后,梅花间竹,产生互相追逐的幻像,迎着朝霞原地奔跑欲罢不能,那是多么壮观而又好玩的场面啊! 显然,周牧师毫无兴趣听我讲猪的故事,也没心思和我一起沉浸于“千猪奔腾”的想象中。他见我已经与那些想象中的猪一样,毫无停下来的意思,便失去了耐心,看准一个破绽,解脱般告辞了。 就这样把周牧师打发走了,我心里有点过意不去。不过,道不同不相与谋,周牧师,就请你和你的上帝多包涵吧。 4. 礼拜是基督徒的必修课。除此之外,教堂还利用晚上的时间组织会员进行一些交流体会切磋心得的活动。在圣地亚哥,我旁观过两次在教堂举办的比较大型的教会会员聚会。 一次是以黑人教徒为主,另有来自中国、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的信徒参加。基本上可以看作是非白人基督教徒的聚会。活动内容只有一个:上《圣经》课。老师是一个黑人牧师。每个进入会场的人都会得到当晚课堂内容的资料。 整个会场大概有 400 人,许多是拖家带口的,因此有很多小孩子。人虽然多,但会场格外安静。最让我感到佩服的是那些小孩子们,个个都很认真很投入,还主动地回答牧师提出的常识性的问题。我想,要是在我们这儿,有那么多小孩,不把会场闹翻天才怪呢。按说美国小孩更活跃更外向,为什么在这种场合那么长时间都能沉得住气呢?我左思右想,终于自认为找到了一个原因:基督文化已经深入到美国人家庭中,他们的小孩从出生的那天起就开始接受耶稣精神的熏陶,上帝的故事已经成为他们心灵的一部分,因此习惯于这种场面也就顺理成章了。再想想我们的独生子女,打出生的那天起,除了溺爱,受到的又是怎样的一种家庭氛围的熏陶呢? 另一次是华人基督教徒的聚会。聚会地点是圣地亚哥当地一个较大的华人教堂。会员有近 500 人,他们每星期五的晚上都要聚会。 这个教堂的会员主要是来自大陆的留学生,都是洋博士和洋硕士,基本上与我是同一代人,即属于六十年代生人的那一批。我去的那天晚上正好是迎接咱们农历新年的即将到来,因此,聚会就成为了一场带点基督教味道的小型春节文艺晚会。 他们按居住地域把全体成员划分成若干小组,以组为单位出节目。节目的形式是春节文艺晚会那一套,不过,由于这帮人 IQ 太高了,演出水平虽不专业,但才华横溢,令人叫绝,比中央台年三十晚上做的那一餐味道好多了。主持人是个具有说相声天赋的年青人,幽默得一塌糊涂,常常引起哄堂大笑。节目的内容主要反映留学生在异国他乡求学谋生的甜酸苦辣,非常贴近生活。虽然每一个节目都要带上基督的帽子,但我感觉整个精气神都散发着中国传统文化的韵味儿,以致我有点怀疑他们是否真像美国白人那样相信上帝。 5. 疯子尼采说过一句著名的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现在,我就打算把上帝给逗乐了。 在亲历了几次美国教堂里的宗教活动后,我思考起这样两个问题来:崇尚科学技术的美国人为什么还相信上帝的存在?上帝对于他们的人生意味着什么? 我思考后的答案是:上帝在美国人心中的存在,是因为上帝能满足他们人生的各种需要。说白了,就是:相信上帝,日子会过得更爽。 信仰需要 人需要信仰,原因是对未知的恐惧。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能走多远又将向何处?我活着的意义何在?这些人类问了自己千万遍的问题,至今仍然没有正确答案;物质世界千奇百怪,谜语不断;人类社会错综复杂,剪不断理还乱。层出不穷的种种现象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对这些问题的无解,让人苦恼和恐惧,也让人在未知中空虚痛苦,活得不耐烦。于是,人就必须选择一个答案让自己相信,从对未知的恐惧中解脱出来,这个答案就是人的信仰。 写到这儿,我想起了美国 60 年代著名的民歌歌手迪伦的一首歌,很符合我现在要表达的意境。我将其摘录如下,与列位分享: 答案在风中飘 一个人究竟要走多少路 才能够长大成人? 一只白鸽究竟要飞过多少海 才可以安睡沙滩? 炮弹究竟要毁灭多少次 才会被禁止,直到永远? 那答案,我的朋友,就在我们的身边 答案在风中飘 一个人究竟要抬头多少次 才能够面对苍天? 一个人究竟得有几只耳朵 才可以听到人民的哭喊? 究竟要死多少人 战争才算个完? 那答案,我的朋友,就在我们的身边 答案在风中飘 山究竟要过多少年 才能溶入大海? 人究竟要过多少年 才能获得自由? 人究竟能多少次转过头去 假装什么也没有看见? 那答案,我的朋友,就在我们的身边 答案在风中飘
功利的美国人一方面运用科学技术依靠自己的力量寻找答案,另一方面选择了上帝来为一切未知的问题买单。答案就是上帝、上帝就是信仰。答案在风中飘,上帝在风中飘,信仰在风中飘。风让上帝无处不在,答案也无处不有,就这样,一切疑问迎风而解。信仰上帝,让美国人从空虚中解脱,一心扑进凡尘俗世中,心无旁骛,享受生命。 道德观念传承的需要 许多介绍美国的书,说到社会秩序的时候,总是着墨于向读者描绘它是一个法治国家,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在法律的控制之下,让我们这些法律工作者羡慕不已。这是对的,但书中却忽略了道德规范约束力在美国人心中的分量。实际上,美国人很注重发挥道德对个人行为的约束作用。毕竟,时刻伴随人们一言一行的是自己的心灵,而不会是一部法典。比如,在约束政府公务人员和法官方面,除了法律机制外,还有厚厚的成文职业道德规范约束。再比如,在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方面,我个人认为,美国法治的特征是严格依照法律的程序来办事,而在判断案件方面,以自由心证为特点的法律裁判机制让法官更多的时候是运用道德标准来做出判决。 美国政府并没有类似我们为提高思想觉悟而开展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但这不等于美国人不重视思想教育。灌输和传播主流道德的任务就落在了上帝的头上。当然,上帝不可能亲自来给众信徒作报告。它把旨意寄寓在《圣经》故事里,让教父和牧师通过讲解《圣经》,向人们传输道德观念。通过每周一次上教堂礼拜、通过每一次宗教活动、通过牧师的每一次演讲、通过每一个宗教仪式潜移默化地把主流道德观输入人们的脑海中。 美国社会为什么能一直保持相对的稳定?除了大家公认的它有一套比较完善和行之有效的三权分立民主制度外,我想,宗教和上帝在绝大多数美国人头脑中树立了统一的道德观念,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社会交往的需要。 被学者们引用了千万次的马斯洛五个需求层次中,第三个层次是社会交往的需要。我们的马克思学说总结为:交往是人的社会属性。 共同的上帝,有如我们的饭局,让美国人走到一起,互相交往。教堂成为了最重要的社交场所。美国人单家独院独立特行,平常很少有与他人专门交往的机会,因此,星期天的礼拜,以及教堂举办的宗教活动,为人们互相认识、结交朋友、发展友谊、甚至寻找爱情提供了绝好的机会。或许,有些人成为基督教徒并非真正相信上帝,而是到教堂去找到被主流社会认同的感觉。就像本人,不喜欢喝酒,但有时又不得不在酒桌上脸红脖子粗喝上几杯一样。 虽然是同一个上帝,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基督信徒们还是根据各自的文化背景各自扎堆,比如有华人教堂、韩国人教堂、日本人教堂、墨西哥人教堂和黑人教堂等。在这些占美国少数人口的信徒聚会中,我想,他们到教堂来,彼此交流的需要远远大于与上帝交流的需要。 在非常时期,教堂在互帮互助,争取种族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最典型的是二十世纪 60 年代开始的美国黑人民权运动,许多游行示威活动就是从黑人教堂里酝酿发起的。黑人兄弟的老大马丁 . 路德金本人就是一个牧师,他就是在教堂里用充满激情的天才演讲把同胞们的心拧成了一股绳。 心灵安慰的需要 《增广贤文》上有句话:逢人且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这话教人阴险,但也说出了这样一个事实:每一个人或多或少总有不可告人的心事需要倾诉。这是件非常矛盾的事情,那些心事憋在心里如沙入眼如鲠在喉让人难受,不吐不快,可是又不可告人。那么,向谁倾诉呢?这时候,上帝对宗教信徒就有用了。信徒们可以向上帝倾诉。教堂用做礼拜的方式每周一次为人们提供了一段时间,让他们从繁杂的尘世事务中静下心来与上帝交流,自我反省,对自己的不足甚至是丑恶行为深感忏悔,请求上帝的宽恕,求得心灵的安宁,为自己继续享受生活找到理由。传统的基督教教堂,信徒们是通过牧师来向上帝忏悔的。美国的新教徒则认为不必通过第三者,自己可以直接与上帝沟通,这样,信徒们找上帝说话就更方便了。 除了忏悔,对于美国人而言,与上帝的对话还有另一层需要。美国人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强调个性和独立等价值观,像一层坚硬的壳,把自己的灵魂包起来了,导致了灵魂的孤独。孤独的灵魂是需要抚慰的,否则又会平添烦恼。那么,谁来安抚那孤独的心?没有别的选择,又得麻烦上帝来干了。这样,上帝整天忙于聍听信徒们的倾诉,为每一颗孤独的心建造灵魂的家园。 …… 以一个无神论者的眼光来看,不是上帝创造了人,而是人创造了上帝;不是上帝需要人,而是人需要上帝;不是人侍奉上帝,而是上帝保佑人。有人嘲笑中国人相信神时很功利,总是有求于神时才临时抱佛脚,不像美国基督教徒那样是一颗纯宗教之心。这种说法,有待商榷。其实大家都彼此彼此,美国人也是因为追求个人需要的满足而去相信上帝的。 哪里有需要就在哪里出现,这就是美国人心中万能的上帝。 以上帝的名义活着,这就是太平洋彼岸 2 亿 8000 万美国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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